省委、省政府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2009-04-03 16:49:03 人气:0 来源:admin

农民朋友们: 
    今年,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,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。现将有关政策内容告知如下: 
    一、增加农资综合补贴。平均每亩补贴水平比上年增加10元,达到50元。 
    二、扩大农作物良种补贴。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,其中早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,中晚稻每亩15元;小麦、玉米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;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。扩大油菜良种补贴面积,对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每亩补贴10元。 
    三、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。以原计税面积、计税常产为依据,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,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。对种植小麦、稻谷面积达100亩的种粮大户,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。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,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;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,按照每亩8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。 
    四、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。扩大补贴机具种类,提高补贴标准,新增补贴机具3大类8小类30个品目,将排灌、挤奶、设施农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。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、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、大型免耕播种机、挤奶机械的单机补贴限额12万元,其他单机补贴限额5万元。 
    五、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。早籼稻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0.90元、0.92元和0.95元,白小麦每斤0.87元,红小麦、混合麦每斤0.83元。
    六、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。在2008年试点险种的基础上增加大豆保险。对投保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油菜、大豆保险的农户,财政补贴保费80%,农民负担20%;对投保能繁母猪保险的农户,财政补贴保费80%,农民负担20%;对投保奶牛保险的农户,财政补贴保费60%,农民负担40%。
    七、实行家电下乡补贴。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,到2012年11月底止,凡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,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%的直接资金补贴。家电下乡产品为国家招标确定的彩电、冰箱(含冰柜)、手机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电磁炉9大类,其中前4类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 2000元、2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,后5类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待公布。每户农民每类家电产品限购2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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